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中标结果
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资格预审采购编号:包采磋〔2017〕784号评审日期:2017年04月21日公示日期:2017年04月22日至2017年04月24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要求: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也可以是由不同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允许5家)。 2、财务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业绩要求: 1)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同时拥有以下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①具有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河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的投资经验;②以PPP方式(包括BOT、BOO、TOT、ROT、DBFO、特许经营及以上类型的组合)总投资额3亿元以上市政供排水项目(包括自来水厂及管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等)的经验;③投资规模不低于5万吨/日污水厂BOT项目的经验。 2)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或其成员)在中国大陆地区同时拥有以下业绩,以单个项目或项目包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①具有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河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施工建设经验;②具有规模不低于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施工建设经验。 4、资质要求: 1)申请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申请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6、关联方约束:具有关联关系的申请人(含成员公司),只能作为同一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7、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指牵头方)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份;(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份; (3)、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份;(4)、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须提供经各成员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三份、及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三份,授权委托书由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水务局采购人地址:包头市采购人联系人: 陈群柱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911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项目负责人:韩静茹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 *******">包头市城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doc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2017年04月21日 | 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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