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箐刘高线34至41号段迁改工程建设施工预中标结果
35KV箐刘高线34至41号段迁改工程建设施工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 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35KV箐刘高线34至41号段迁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 |
招标人 | 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代理机构 | 贵州富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4月19日10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六枝工矿(集团)电气测试有限公司 | |
技术标 | 23.43 | |
商务标 | 63.05 | |
总分 | 86.48 | |
项目经理 | 吕欣 | |
报价 | *******.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三都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标 | 21.18 | |
商务标 | 64.97 | |
总分 | 86.15 | |
项目经理 | 钟为斌 | |
报价 | *******.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仟亿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技术标 | 21.36 | |
商务标 | 60.98 | |
总分 | 82.34 | |
项目经理 | 周科 | |
报价 | *******.00 | |
公示期 | 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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