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井子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预中标结果

2017年甘井子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预中标结果

工程编码****************98
工程名称2017年甘井子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工程类别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
项目所在区域大连市·大连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标段建筑面积(㎡)拟中标单位中标价项目负责人
2017年甘井子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二期工程施工二标段49028.25大连大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6400邢忠义
中标候选人情况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大久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金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实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大连三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大连共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中标候选人:大连和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七中标候选人:大连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八中标候选人:大连市富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二标段:改造面积约49028.25平方米,包括促进路101号、促进路103号、促进路105号、促进路107号、促进路121-123号、促进路125号、促进路127-133、周山街61号、周山街63号、周山街65号的屋面、外墙、楼梯间进行节能改造,更换外窗和单元门,实施景观改造和公共空间改造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5月03日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5日
填报人李娜填报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填报单位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筑节能 既有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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