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明城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第三次))(0724-1601K15N4359)的中标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明城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第三次))(0724-1601K15N4359)的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
行政区域高明区公告时间2017年05月04日16:5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详见公告正文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的委托,于2017 年05月03 日就明城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第三次)(0724-1601K15N4359)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601K15N4359

二、采购项目名称:明城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第三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标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佛山市恒生粮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廖带容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183号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
早餐类供货资格///供应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流标
粮油类供货资格/1家/供应期: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供货优惠率报价为8.9折

149*****17281.pdf" ignore="1">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7-05-03评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开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周伯军成员: 朱红莺、区伟东、窦予华、龙志雄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01包:截止投标时间止,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03包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初审

(通过/ 不通过)

技术商务

得分

价格

得分

最终

得分

排名

比例(75%)

比例(25%)

比例(100%)

1

佛山市恒生粮油有限公司

通过

63.80

24.72

88.52

1

2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厂隆粮油店

通过

13.60

24.58

38.18

2

3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隆华粮店

通过

10.80

25.00

35.80

3

备注:最终评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严先生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标签: 协议供货 食堂食品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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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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