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技术承担单位预中标结果
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技术承担单位预中标结果
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
划技术承担单位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
预中标公示
采购文件编号:固交政采招 [2017]31号
采购单位:固原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禛联系电话:181********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经济开发区福馨园东2号楼
采购内容 :
详见附表《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方案》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舜土规划顾问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壹佰叁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00元)
预中标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环西路188号十七区9号楼
预中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尚永茂***-********
评委名单:徐金鸿年华 张艳莉 张妍 梁彩莉
预中标公示时间: 2017年04月26日至2017年04月28日
评标日期: 2017年04月24日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方案
编制单位:固原市国土资源局
编制时间: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方案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7年1月10日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9号),要求各市、县在2017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核定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本通知下发后“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停止执行。根据固原市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城镇低效用地标准
结合固原市市辖区实际情况,积极与发改、工信、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符合固原市市辖区的城镇低效用地具体认定标准,编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标准制定研究报告,于2017年3月底前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编制“三旧”改造试点工作评估报告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三旧”改造工作方案(试行)》(宁国土资发〔2012〕215号)要求,对固原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试点工作进行评价,编制完成“三旧”改造试点工作评估报告,并于2017年4月底前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三)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城镇改造计划,编制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并于2017年6月底前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由固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编制2017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方案
根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结合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2017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方案。
二、范围及实施期限
(一)改造开发范围
城镇低效用地改造开发范围为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存量建设用地,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
2、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
3、“退二进三”产业用地;
4、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
(二)规划期限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三、完成成果
(一)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
(二)城镇低效用地标准制定
(三)“三旧”改造试点工作评估报告编制
(四)调查摸底和标图建库
(五)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
(六)编制2017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实施方案
<!--[if !supportLists]-->四、<!--[endif]-->经费预算及来源
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预算经费145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
五、项目招投标
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技术承担单位通过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综合评标法公开招标。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有序开展,建议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发改、监察、审计、财政、规划、住建、工信、环保、国土、试验区、原州区人民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固原市市辖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监督此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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