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臂式垃圾车中标结果
摆臂式垃圾车中标结果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摆臂式垃圾车项目(项目编号:LZHG17-0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ZHG17-017
项目名称:摆臂式垃圾车
项目联系人:张晓娜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鹿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柳州市鹿寨县飞鹿大道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工****-*******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柳州市友谊路5号原地委大院组织部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晓娜****-*******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ZHG17-01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3日
成交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总成交金额:212.086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厦工楚胜(湖北)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季梁大道9号;
中标金额:贰佰壹拾贰万零捌佰陆拾元整;(¥*******.00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明、刘鹃、郭勤琴、刘迎春、何玉莲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签定合同后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摆臂式垃圾车 8辆 配套地埋式垃圾箱 16个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2、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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