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工程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工程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宁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5月08日 14:3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年04月17日 | 中标日期 | 2017年05月08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朱庆欣、高峻峰、王友道、杨建华、王典 | ||
总中标金额 | ¥668.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57 | ||
采购单位 |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宁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9*****5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陶玉婷 182*****053 |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9*****55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宁安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89*****55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营,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已获财政部门审批通过(项目编号*******),宁安市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贴及社会资本投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宁安市境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一级公路路线全长17.999km,大桥719.9m/3座,中桥241.0m/3座,涵洞47道,全线设置平面交叉24处,交通量观测站1座。
2.4本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2017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2日
共24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24月。
2.5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合同段划分:共分1个合同段,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概算建安费 (万元) |
---|---|---|---|
1 | 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 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及附属工程 | 27056.18 |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优良。
2.9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
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试验室主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或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测量工程师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部颁安全监理和环保监理培训证书,计划、计量工程师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查询近三年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要求企业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曾独立完成过单项路线长度为18公里的一级公路及其以上工程施工监理至少二项、独立完成过大桥工程施工监理至少二项,且交工验收合格(如果项目同时包含一级公路和大桥工程的视为二项业绩),必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注.类似业绩是指施工现场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附录七《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中明确的冬五气温区、冬六气温区的工程施工监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
交通运输部2015年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企业,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如四证合一,提供四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www.gsxt.gov.cn);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室主任1人,测量工程师1人,计划、计量工程师1人]岗位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六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提供可查询的社保局电话)、外省企业还须提供社保机构发放的密匙和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登录账户密码等,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7)2014~2016年财务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
(8)信用评价等级证明;
(9)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承诺函;
(10)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是项目总监);
(11)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及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12)外省企业还需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介绍信或相关备案手续
以上证件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携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一套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市老年活动中心一楼)进行报名,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报名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登记成功的投标企业,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三条路南湖公园北侧市老年活动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投标人报名登记的组织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宁安市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
邮 箱:nacgb@126.com
招 标 人: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安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9*****55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邮 编:157000
联 系 人:陶玉婷
开 户 名: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银行:建行牡丹江建华支行
银行账号:********151*****2911
联系人: 陶玉婷 联系电话: ****-*******
2017年4月1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陶玉婷 182*****05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7日
中标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总中标金额:668.3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黑龙江省正旭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 | 668.3 |
评审专家名单:
朱庆欣、高峻峰、王友道、杨建华、王典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施工监理预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 国道鹤大公路宁安镇过境段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编号:*******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五、代理公司名称: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评标日期:2017年5月8日
七、预中标单位名单:黑龙江省正旭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预中标价格:*******元
八、评标委员会名单:朱庆欣、高峻峰、王友道、杨建华、王典
九、联系人:陶玉婷 联系电话:****-*******
在此,谨向各投标单位对本次招标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2017年5月8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
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