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暨柳山稻米小镇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暨柳山稻米小镇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7-060
受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暨柳山稻米小镇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了资格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项目名称: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暨柳山稻米小镇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编号:JSZC-G2017-06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泗洪县南部新城,以两河三堤地区为主,起于宁宿徐高速,沿濉河、溧河,止于洪泽湿地公园。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为新建项目(稻米博物馆等存量资产包含在总项目内),涉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整治等内容,总体属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具体可分为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柳山稻米小镇两个子项。
(1)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
本项目生态廊道子项目位于溧河洼东侧,主要沿东侧堤防布置,绿廊起点北接新濉河,南至洪泽湖湿地,总长约28.6公里。本子项是在对水质进行治理,设置净化湿地的同时,对起于酒文化公园止于洪泽湖湿地的沿河地段分段开发。项目拟对溧河洼两侧进行生态改造,建设生态护坡、进行生态绿化及湿地改造、配套建设慢行道、建设服务及游憩配套设施,对古徐滨河园、申洪文创园、三河湾湿地进行重点打造。本子项工程分为景观改造及风景道工程和景点及休闲工程。
①景观改造及风景道工程
溧河洼总长近 40 公里,具体包括驳岸工程、植被种植工程、慢行道路工程以及慢行服务系统工程。
②景点及休闲工程
景点及休闲工程包括古徐滨河园项目、申洪文创园项目以及三河湾湿地修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各子项中涉及林地苗木、绿化及湿地景观、改造湿地等。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
(2)柳山稻米小镇
柳山稻米小镇位于泗洪县石集乡柳山村,基地总面积 4.8 平方公里,西临溧河洼、其余三侧均为稻田,自然环境优美。东侧 2.3 公里为稻米文化博物馆,该馆是由泗洪县人民政府和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联合设计建设,外观设计呈米斗型,寓意“天下粮仓”。本工程可分为稻米学科产销一体化展示区、种植新技术展示区及研发农创体验展示区三个功能区,计划在完善景区各类基础、配套设施的同时综合打造具有稻米文化特色的小镇,让游客对稻米研发、培养、种植、销售全流程及稻米科学基础文化知识有全方位的了解与更直观的感受。项目拟建设稻米研发、旅游配套等建(构)筑物;完善改造片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停车场、水系改造、水电配套等内容;结合生态环境、旅游开发进行片区绿化,完善标识系统及室外景观。本子项工程主要包括上述三个功能分区内的配套用房及绿化、道路桥梁、水电、水系改造、旅游配套等设施。
3、项目定位:
按照4A级景区打造。
(1)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
整合当地产业及旅游资源,全域化打造休闲和旅游目的地,促进周边乡村发展和产业转型,将溧河洼打造成为集生态休憩、运动休闲于一体的场所,建设成为城市通往洪泽湖的生态绿廊、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业的经济走廊、体现郊野特色的景观通廊、兼顾旅游休闲与市民游憩的慢行长廊。
(2)柳山稻米小镇
按照概念规划项目分为稻米学科产销一体化展示区、稻米种植新技术展示区及稻米研发农创体验展示区三个功能区,从稻米种子培育、有机种植、特色加工以及包装销售等各个稻米产业环节进行打造,形成稻米产业集聚区,挖掘稻米衍伸产业,结合旅游业态,打造文化体验、康养度假、休闲田园旅游产业集群小镇。
4、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2.2亿元(生态廊道4.2亿,稻米小镇18亿,含稻米博物馆0.5696亿),其中包含建安工程费 157,385.30 万元,建安其他费用 29,240.40 万元,预备费 16,478.20 万元;稻米博物馆经资产评估后资产价值5,696万元,建设期利息 13,773.79 万元。
5、 PPP合作方式
考虑到项目的复杂性,本项目采用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由中标的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实施。建安费下浮:生态廊道不小于6%,稻米小镇不小于4%,建安费没有定额的部分,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成立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按询价计算投资。勘察设计费用不再单独进行报价,由社会资本方在建安费下浮中综合考虑。
(1)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运营-移交)运作模式。
(2)第一阶段: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进行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柳山稻米小镇的投资、深化设计与建设;
中标单位在切合本项目功能定位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区土地规划,可以调整项目策划、创意、规划、设计,总投资不得超过本项目规定总投资22.2亿元,且新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需经政府方组织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3)第二阶段:建设期结束后,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子项的运营、维护、管养。其中,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由政府方按照经审计后的竣工决算额和绩效考核机制分期支付政府购买费用;柳山稻米小镇可通过项目公司的良好运营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并由此覆盖此部分建设投入、运营维护成本及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不足部分由政府方根据项目公司年度审计实际发生额,依据绩效考核机制和可行性缺口补助调整机制予以补贴。
本项目两个子项为一个整体,生态绿廊政府购买付费进度与稻米小镇政府缺口补助付费进度统筹考虑,根据绩效考核统一付费。
绩效考核扣款基数为:资本金回报+融资利息+运营成本(单指廊道,暂定350万/年),资本金和融资不在绩效考核范围。建设期计息不付息。
项目运营2年后启动资产证券化工作。
(4)第三阶段:项目全部资产在合作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条件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5)如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否则,项目公司终结。
(6)本项目由泗洪青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经过公开程序选定的社会资本方联合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资本金为 66,000.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13,200.00 万元(占资本金20%),社会资本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52,800.00 万元(占资本金80%)。项目公司成立后两个月内,社会资本方首次到位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其余资本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到位;政府方资本金与社会资本方同步投入。
缺口资金156,573.69万元由PPP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政府不提供增信和担保。
表01 《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股权构成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比例 | 备注 | |
(万元) | (%) | ||||
总投资估算金额 | 222,573.69 | 100% | |||
1 | 资本金 | 66,000.00 | 30% | 以总投资为100% | |
1.1 | 其中 | 政府方资金 | 13,200.00 | 20% | 以资本金为100% |
1.2 | 社会方资金 | 52,800.00 | 80% | 以资本金为100% | |
2 | 拟融资贷款金额 | 156,573.69 | 70% |
(7)PPP项目合作年限
PPP项目合作年限(PPP项目公司存续年限)为20年,包含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7年。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子项采取BOT模式,合作期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柳山稻米小镇子项采用BOT+TOT(指稻米博物馆),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
6、 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回报机制主要为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资本金回报率: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率上限30%;融资利率: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上浮率上限20%。当年还本付息根据社会资本投标报价进行付费(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及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1)政府付费
本项目中洪泽湖(溧河洼)生态廊道子项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内容,具备基础性及公益性特征,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当年政府付费支出数额=社会资本方投入资本金/年金现值系数(P/A,i,n)+当年还本付息+运营成本(暂定350万/年)。
(2)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本项目中柳山稻米小镇子项可获得部分运营收入,但不足以覆盖此部分全部建设投入、运营维护成本及社会资本的合理回报,故采用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当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数额=社会资本方投入资本金/年金现值系数(P/A,i,n)+当年还本付息+运营成本-使用者付费。
针对柳山稻米小镇子项,若项目子项运营期间总收益低于该子项实际建设总投资(本方案暂定17.46亿,不含稻米博物馆0.5696亿)的15%,则当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按照15%进行计算;若收益超过15%,则该子项当年运营收益优先抵扣当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若该子项当年运营收益能够达到资金平衡,并存在超额利润,则超额利润按股权比例分成。
项目公司科学良好的运营以及泗洪县良好的财政状况能够保证项目实现合理的收益,预期资金流转情况良好。
7、项目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注:对于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或服务外包,未来中标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资格预审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4月14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信息。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5-8
评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若莹、汤奖龙、刘能斌、蔡宗良、姜吾辉
五、资格预审确认信息: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申请人不足三家,本项目重新资格预审。
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 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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