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腾冲市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腾冲市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于2017年4月26日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腾冲市腾越镇西山坝政务服务中心)对腾冲市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了开标、竞争性磋商、评审,采购工作已于当日下午15:50分结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推荐了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依法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成交候选供应商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易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率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定了谈判备忘录。现将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腾冲市全域旅游综合能力提升及生态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
YLZB2016-40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授权主体
腾冲市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
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云南省腾冲市境内。
(二)建设内容
大盈江河河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海绵城市“三湖”建设工程;下河村水生态湿地修复景观工程;腾冲城市水秀工程;万亩田园通行系统及绿道建设工程(含绿道,服务中心、驿站、旅游标识);游客集散中心工程。
(三)投资估算
本项目可研批复投资为18.2亿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四)投融资结构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政府方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
2.项目资本金暂定为54620.27万元(批复估算投资的30%)。通过政府出资方出资、社会投资人出资予以筹集(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为:政府20%,社会资本80%)。项目资本金配套的金额与比例以项目公司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时确定的金额和比例为准。金融机构要求的项目资本金超过总投资30%的部分,由社会资本负责筹集。
3.除项目资本金外,缺口部分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社会资本及政府方须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项目融资及时到位。
4.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或者争取到国家专项基金,优先冲减项目贷款或提前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减少政府补助额度;资金有明确规定用途的除外。
(五)融资成本率
1.融资成本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1+20%)×(1-下浮率),下浮率≥0%,融资方案必须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研究决定。
(六)采购需求
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由成交供应商与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管理维护和移交工作,提供公共服务并取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七)合作期限
暂定1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年限为准)。
(八)质量标准
1.设计标准:本项目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JJ75-9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水景喷泉工程技术规程》(CECS218:2007)、《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导则》(SL 709-2015)、《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沟壑治理技术》(GB/T16453.3-2008)、《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设计》(GB50069-20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 年版)等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或届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36-2011)、《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行业标准云南省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云南省河道治理及疏浚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等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或届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标准,并做到验收合格,交付运营。
3.运营维护范围及标准:本项目运营维护的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维护管理,园路、木栈道、挑空平台、铺装、防护围栏等园林配套设施维护管理,海绵城市相关水域水体保洁,绿地养护管理及绿道养护,游客集散中心的物业及停车场管理。运营维护标准应符合《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DB11/T213-2003)特级养护质量标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水域保洁作业及质量标准》(CJJ/T174-2013)等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或届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标准。运营维护质量和公众满意度达到绩效考核要求等。
(九)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使用者付费部分来源于游客集散中心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和停车场管理收取的停车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来源于腾冲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
七、磋商小组成员
杨芹仙、王志品、李啟美、何瑞霞、陈吉玺、杨明磊、李其稳。
八、预中标结果
(一)预成交供应商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易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二)预成交供应商地址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西区417号
云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北京东方易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富康路18号511室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5273房间
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三)预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
东方园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何巧女
云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陈华元
北京东方易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赵冬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吴峥
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李桂萍
(四)预中标价
1. 降造率:2.00%;
2. 年度折现率:7.95%;
3. 融资成本下浮率:0.00%;
4. 合理利润率:6.90%。
九、公示期限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7年 5月9日—5月15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适用法律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公示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网址:)
(3)《云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
(4)《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
(5)《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csggzyjyw.com)
(6)《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
采购人:腾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华严路延长线金鹰地产临街二栋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6楼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日 期: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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