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第二批)刘集镇第二初级中学校维改预中标结果
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第二批)刘集镇第二初级中学校维改预中标结果
邓州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第二批)刘集镇第二初级中学校维改项目中标公示
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邓州市刘集镇第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邓州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第二批)刘集镇第二初级中学校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邓州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第二批)刘集镇第二初级中学校维改项目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5月9日
评标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社会专家:张满堂韩建秀 刘丽 张晓宇 王国勋
四、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侯选人:河南蒲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艳杰投标报价:299500元
第二中标侯选人:河南德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海鹏投标报价:299700元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2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人:邓州市刘集镇第二初级中学
联系 人:王主任
电话:152*****8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绳女士
电话:183*****106
2017年5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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