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兴和广场(1#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五象?兴和广场(1#楼)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五象?兴和广场(1#楼)工程
招标类别施工类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本工程为五象兴和广场(1#楼),总建筑面积为56678.93㎡,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9828.93㎡,地下室面积为16850㎡。主要包括地下两层,裙楼三层,座塔楼1#楼A座16层,座塔楼1#楼B座17层。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1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5月12日公示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6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蒙志成安全员冯克淦;覃成;徐孝远;
投标报价********4.10000元
工期586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广东协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程之皓安全员田雄;邵旭光;黎天才;
投标报价********4.88000元
工期586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江西昌宇建设工程公司项目经理丁盛安全员李玲;万俊;罗全生;
投标报价********1.64000元
工期586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良庆社区书林坡7队陈辉(联系电话:180*****635
投诉受理部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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