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采购公示]南昌铁路局萍乡市萍水南路延伸工程钢筋、商砼采购招标02包件评审结果公示
[线下][采购公示]南昌铁路局萍乡市萍水南路延伸工程钢筋、商砼采购招标02包件评审结果公示
南昌铁路局萍乡市萍水南路延伸工程钢筋、商砼采购招标02包件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17-05-11 17:37:57发布:南昌铁路局物资处操作
南昌铁路局萍乡市萍水南路延伸工程钢筋、商砼采购招标02包件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铁路局萍乡市萍水南路延伸工程钢筋、商砼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南铁经物招【2017】13号02包件),于2017年5月10日,在南昌铁路局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开、评标工作。现将该项目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包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02 | 萍乡市苍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萍乡市永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公示期为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4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局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南昌铁路局招标办:****-********、********、********(传真)
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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