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庙镇城镇提档升级项目基础设施与景观风貌提升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百灵庙镇城镇提档升级项目基础设施与景观风貌提升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百灵庙镇城镇提档升级项目基础设施与景观风貌提升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34号
评审日期:2017年05月12日
公示日期:2017年05月12日-2017年05月14日
公示期限:3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达茂旗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常国福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71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C2017年05月12日3,200,000.00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9号万名公馆604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李建忠、韩慧婕、张利君、左云、亢福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中标 提升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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