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器材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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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警用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W-BDFY*******)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市宝坻区博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警用器材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警用器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W-BDFY*******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49.018北京中盾宝业安全防护器材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9号-136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警械设备-1.提供所投产品提供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一般性故障或者软件问题一日内处理完毕。如遇更换配件或者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返厂维修的,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供备用机,以保障招标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3.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4.提供设备操作、维护、维修现场技术培训。5.供货商必须提供仪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投标书指标要求的技术性能,如果由于仪器本身的原因未能在30天内调试通过,供货商必须更换新的同型号仪器。6.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符合国家及采购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7.所供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8.需提供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9.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10.提供设备消耗品、配件清单及优惠价格。1.049.01849.01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刚,李杰 王璟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沈艳晶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常凤达:185*****27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博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111号总部经济大厦4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宝坻区博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BW-BDFY*******磋商文件.docx

天津市宝坻区博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器材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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