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垤腊村玉碗井整乡推进土地整治预中标结果
2017年度垤腊村玉碗井整乡推进土地整治预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名称 | 盘县保基乡2017年度垤腊村玉碗井整乡推进土地整治项目 | |||||
招标人 | 盘县保基红枫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7年5月16日 | |||||
开标地点 |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建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总分 | 100.00 | |||||
项目负责人 | 杨勇 | |||||
报价(元) | *******.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三都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分 | 99.98 | |||||
项目负责人 | 陈丽萍 | |||||
报价(元) | *******.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新捷中旭建设有限公司 | |||||
总分 | 99.97 | |||||
项目负责人 | 李黔梅 | |||||
报价(元) | *******.00 | |||||
公示期 | 2017年5月16日 | 至 | 2017年5月18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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