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企业资质中标结果

2017年度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企业资质中标结果



包头市2017年度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企业资质入围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2017年度市级成品粮油应急储备企业资质入围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88号
评审日期:2017年05月16日
公示日期:2017年05月18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标段:大米应急储备代储企业、商户资质要求 1、具有自有或一年以上租赁期的符合成品粮储存要求的库房 (需提供合同证明或产权证明); 2、已承担省级、旗县区级大米应急储备承、代储的不得投标(出具承诺书); 3、具有稳定货源,并签订一年以上供货合同,经营的所有大米品种都具有出厂质量检验报告。 4、不在包头粮食批发市场和甲尔坝农贸市场注册登记的大米经销户,需在属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仓储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标段:食用植物油应急储备代储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及企业注册商标; 2、日灌装小包装能力在30吨以上; 3、具有必要的生产、仓储、经营厂地(含租赁)、设施设备(需提供合同或明细或照片等证明材料); 4、具备检验粮食质量的常规检化验仪器,具有专职或者兼职的有相应资格的粮食质量检验员;或与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签订长期委托检验合同。第三标段:小麦粉应急储备承储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小麦粉生产经营企业资质及企业注册商标; 2、小麦粉日加工能力在60吨以上; 3、具有必要的生产、仓储、经营厂地(含租赁)、设施设备(需提供合同或明细或照片等证明材料); 4、具备检验粮食质量的常规检化验仪器,具有专职或者兼职的有相应资格的粮食质量检验员;或与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签订长期委托检验合同。 三个标段共同资质要求: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粮食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郭剑峰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149*****02702.doc">2017年应急储备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
包号评审日期所投标段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
包头市粮食批发市场光辉粮油经销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东河区粮食批发市场王志兵粮店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东河区粮食批发市场五峰粮油经销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东河区粮食批发市场蟹田大米经销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东河区粮食批发市场丽平粮油经销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二平粮店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文明粮行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东河区粮食批发市场鸿福粮店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内蒙古名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东河区粮食批发市场王大哥粮油经销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东河区粮食批发市场满忠粮店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慧通米业经销处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鑫玉光经销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通达米业经销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市宏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吉祥粮行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宏利粮行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诚信粮油经营部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内蒙古蒙东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A2017年05月16日大米包头粮食批发市场茹霞粮油经销部
B2017年05月16日植物油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B2017年05月16日植物油包头市宏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B2017年05月16日植物油包头市凯利粮油有限公司
B2017年05月16日植物油包头市盛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B2017年05月16日植物油包头市鹿今缘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C2017年05月16日小麦粉包头宏基面粉有限公司
C2017年05月16日小麦粉内蒙古马留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C2017年05月16日小麦粉内蒙古东奇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郭秀川 李改丽 焦智斌 张辉 李忠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粮食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企业 应急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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