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检测、监控、巡查检查(保修期内)外包项目中标公示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检测、监控、巡查检查(保修期内)外包项目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22日)
项目名称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检测、监控、巡查检查(保修期内)外包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3549 | ||||||||
招标人 |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华安楼宇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渝捷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拟中标人 | 北京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257.0712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发改委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根据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文,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检测、监控、巡查检查(保修期内)外包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自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法资质、专业技能和实力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检测、监控、巡查检查(保修期内)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7-0076
(二)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预估重庆江北国际机场2017年旅客吞吐量3950万人次,T3航站楼旅客吞吐量约为3000万人次/年。本次招标的消防服务主要包含T3航站楼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气体报警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线型光束探测感烟系统、分布式感温光纤系统巡查、检测、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重庆机场T3航站楼消防控制室监控服务项目。
重庆机场T3航站楼消防巡查、检查服务项目。
2.2、主要内容见下表:
名称 | 主要内容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检测、监控、巡查检查(保修期内)外包项目 | 一、服务范围: 1.承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线型光束探测感烟系统、分布式感温光纤系统,包括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探测器、模块、管线、声光报警装置、主机、火灾显示盘、EPS电源、联动控制台、双波段、线型光束探测感烟分布式感温光纤相关设备等部分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2.承担气体报警灭火系统,包括火灾探测器、声光报警装置、气体释放灯、启动停止按钮、主机、联动控制柜、管网、气体钢瓶、非管网等部分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3.承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包括终端传感器、后台主机的巡查、检测、维护、保养工作。 4.承担3个监控室的消防监控工作,24小时监控消防控制室设备,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警和故障报警;每日设备自检、消音、复位;配合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开展消防功能检测、测试、检修,操作消防监控室消防设施设备等工作。 5.承担航站楼公共区域日巡查工作,航站楼月检查、季检查、专项检查工作,航站楼消防监控工作,航站楼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各类限制物品及刀类限制物品的检查工作。 二、服务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 三、勤务安排:项目经理及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维保技术员实行行政班+两班倒制,其中行政班2人,另外15人实行三班倒制度;监控室操作人员及巡查人员实行三班倒制度,确保航站楼现场24小时全覆盖。所有人员必须在机场驻场工作,员工个人不得在外兼职,在机场入职期间,企业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其他项目工作;若出现以上情况,招标方管理机构将对中标方进行相应的人员工资扣罚,对所在企业扣除考核分值。 |
2.3、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用作除制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2.4、项目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2.5、外包服务合同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6、特别说明
本次招投标以T3航站楼投入使用为时间节点,暂定2017年6月30日,若T3启用时间有调整,费用以T3投入前后的实际天数折算支付服务费(T3的启用时间以甲方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一级资质的重庆本地企业;
(2)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资质的重庆本地企业或外地企业。
(3)T3航站楼消防设备系统施工单位。
注明:以上资质是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29号令要求设定。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3.1.3、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建筑物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的消防技术服务业绩。
3.1.4 、2014年-2016年近三年时间内,消防行业实际服务期限须连续满三年年限(以合同原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潜在投标人无需事前报名。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所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则被视为获得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指定位置在规定质疑期内匿名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7年4月20日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1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交易中心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的开标安排。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 09 时 00 分至 10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116号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标签: 外包 保修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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