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旭辉铂悦府项目二期一标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肥旭辉铂悦府项目二期一标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旭辉铂悦府项目二期一标总承包工程(三次)(招标编号:JG2017-01-0498)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7年5月18日13时3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一标段
项目名称 | 合肥旭辉铂悦府项目二期一标总承包工程(三次) | |
招标编号 | JG2017-01-0498 | |
主要内容 | 本项目拟分期建设,本次招标为二期一标工程:二期一标段4#地块建筑面积约为78710.03㎡,业态为别墅、洋房、高层、地库、配套用房。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中固建设有限公司 | 芜湖金宇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人注册地 |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五小地段(利民北路东侧) | 芜湖市马塘新镇10号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 | 王飞 | 崔德水 |
评审中涉及的投标人业绩 | 合肥万科城市公馆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 合肥万科金域华府项目三期工程 |
中标金额 | ********.68元 | ********.49元 |
公示期:自 2017年5月18日 至 2017 年5月2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路以南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5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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