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文笔大道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中标公示
垫江县文笔大道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4日)
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文笔大道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3701 | ||||||||||
招标人 | 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标 段 ︵ 合 同 包 ︶ 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设计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 ||||||||||
拟中标人 |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70.0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垫江县监察局 | 联系 电话 | |||||||||
重庆市垫江县发改委 | |||||||||||
重庆市垫江县建委 | |||||||||||
招标人: 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 5月 19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式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极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表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概不填。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文笔大道北延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已由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专用笺(2015)4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该道路全长约1200米,路幅宽度50米(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综合管廊、绿化、照明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青苗补偿,外业见证、地勘成果送审费用及报告编制)、管网探测、断面测量、方案设计(含方案论证及修改)、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含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后续服务。具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人行道铺装、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及其附属设施。中标人中标后负责完成相关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勘察设计人应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调整。每个阶段的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及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可能经过多次修改。
2.3项目计划工期:设计工程80 日历天;勘察工程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三项资质其中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专业甲级资质,且本条三个专业资质需同时具备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为2个(不超过2个)。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7年4月20日。
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0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可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7年4月24日14:00前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和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垫江县兴渝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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