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第三批-LA)中标结果
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第三批-LA)中标结果
2016年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三批-LA)谈判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项目名称:2016年度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第三批-LA)
招标人:亳州市人民医院,安庆市立医院,安徽省濉溪县医院,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涡阳县人民医院,泾县医院,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招标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谈判时间:2017-04-07 9:30
公示开始时间:2017-05-22
公示截止时间:2017-05-25
一、评审结果:
招标编号:****-********9014/01
招标内容:图像引导三维适形调强直线加速器2套
成交候选人名单: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制造商 | 制造商国别及地区 |
医科达有限公司 | 医科达有限公司 | 英国 |
招标编号:****-********9014/02
招标内容:三维适形调强直线加速器6套
成交候选人名单: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制造商 | 制造商国别及地区 |
医科达有限公司 | 医科达有限公司 | 英国 |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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