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中标结果

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中标结果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MZC*******(GSHWJZB-2017-00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MZC*******(GSHWJZB-2017-005)

项目名称: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联系人:朱健伟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叶 锋,****-*******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健伟,****-*******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FMZC*******(GSHWJZB-2017-005)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6日

成交日期:2017年05月22日

总成交金额:70.86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荷岭镇三马大道30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万捌仟陆佰元整(¥708600.00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彩全、陆 萍、蓝克洲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就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项目【FMZC*******(GSHWJZB-2017-0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系统名称

系统包含设备

数量

单位

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系统

分层温控无动力小型生活垃圾热解炉炉体主体

1

烟囱

垃圾进料口

炉体检修门

异形路排

炉顶护栏

参观通道

专用司炉工具

专用司炉护具

尾气净化装置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7年5月16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7年5月22日北京时间15时30分

评审地点: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评标室(玉林市广场东路354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彩全、陆 萍、蓝克洲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荷岭镇三马大道30号

3.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万捌仟陆佰元整(¥708600.00元)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系统包含设备及规格

单价(元)

樟木镇新龙村村级垃圾处理系统

1

分层温控无动力小型生活垃圾热解炉炉体主体, Φ6.0×6.5m,日处理量10t/d

458000.00

烟囱, Φ300mm×12m 管壁厚4mm 不锈钢制,耐温不变形

11700.00

垃圾进料口,墙体3.0×2.44×1.0m,1.5×1.0m 4mm 钢板,双开门,外层涂料粉刷,耐温不变形

22000.00

炉体检修门,1.35×0.85m 4mm厚钢板,外层涂料粉刷,耐温不变形

5000.00

异形路排,1.6×0.1 2根5mm 厚槽钢铺设,可称重20吨以上

12000.00

炉顶护栏,1.2m不锈钢 不锈钢制80cm高

5900.00

参观通道,20×2.5m

80000.00

专用司炉工具, Φ5.0×6.0m 1.5m炉勾不锈钢,耐温不变形

7000.00

专用司炉护具,HCUM专用面罩,防火口罩,衣服等

7000.00

尾气净化装置,ZYFQ-1000 Φ1200×2800

100000.00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

联系人及电话:叶 锋,****-*******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354号

项目联系人:朱健伟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玉林市福绵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 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玉林市福绵区樟木镇人民政府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处理 樟木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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