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指引第五期

招标投标指引第五期

               开标会程序  1、投标人提前15分钟到开标室签到;  2、招标人宣读《开标会注意事项》;  (1)每个投标单位只能留一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会现场,其他人员请离场;  (2)请与会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震动模式,保持会场安静;  (3)会议中出现争议、无法解决的问题,或投标单位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由招标人及时请示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如果投标单位对开标会有异议即时向招标人提出。  3、招标人当众宣布截标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清单;  4、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查验各投标人到会代表的身份。所有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可凭购买收据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  明、身份证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示身份证明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5、招标人介绍开标会小组有关工作人员;  6、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退还投标人,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宣布其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7、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8、经所有投标人签字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检查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的,不得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且投标文件中技术标采用暗标时,先开技术标,由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技术标进行保密编号后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再开商务标、综合标,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中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承诺等其他主要内容,并经投标人确认;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其他评标办法的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中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承诺等其他主要内容,并经投标人确认;  9、招标人应对开标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填写《开标情况一览表》,存档备查;  10、将被受理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荆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下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1、在开标时,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期送达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与标志。  12、如果招标人难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准确判断某投标人的标书是否受理的,或有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程序与结果提出异议的,招标人记录有关情况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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