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指引第二期

招标投标指引第二期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适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招标事项核准、备案  招标人填写《招标备案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荆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招标条件备案、招标事项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经核准、备案后,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具招标事项备案回执。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办结。  二、现场巡查、法规宣讲  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招标方,到工程地点进行现场巡查和法规宣讲。如发现有“三通一平”尚未完成、无任何手续先行开工等行为,将根据情况暂停招投标程序或给予相应处理。  三、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凭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具的招标事项备案回执到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发布招标公告。市招标投标中心根据招标事项备案回执打印招标公告,经招标人核对签字后按时发布。  办理时限:即到即办  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委托市招标投标中心采取记名方式为招标人代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五、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于资格预审前从市级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招标人委派的代表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负责。  资格预审应在规定的时间,在市招标投标中心接受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并根据资审文件的要求逐一进行拆封、审查。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资格预审情况报告报送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荆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对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资料齐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办结。  六、召开抽签会  公开招标项目一般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如合格申请人过多时,应当采用随机抽签方式选择不少于11家的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应当对抽签会程序进行周密部署,并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抽签。抽签会在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进行。  七、发售招标文件  市招标投标中心为招标人代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凭交易人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  八、招标文件的变更  在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后,招标人因特殊原因确需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天前,以补遗书的形式报送荆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补遗书内容。  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办结。  九、现场踏勘、提疑答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可根据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对招标事宜有质疑的,可以以不署名的方式在荆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提出。招标人根据提疑内容,经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统一以答疑纪要的方式在荆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予以答复。投标人在截标前7天应停止质疑。  十、安排会议日程  招标人通过荆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安排开标会及评标会活动日程。上述活动必须在荆州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  十一、公布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人应按照标底和不同类别工程下浮比例设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并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送市招标投标中心备案后,在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布。  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即到即办。  十二、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进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进账单上时间为准,交纳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交纳金额相符,不得少于规定交纳金额。  十三、编制、递送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送投标文件。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查验各投标人到会代表的身份,所有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都可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示身份证明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四、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被受理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监督下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十五、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市级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不得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单数。对于特殊招标工程,经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经市监察局备案,可以委派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的代表参加评标。委派的代表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条件。  本市专家库不能满足评标需要的,可由招标人提供不少于应抽专家人数三倍的专家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十六、评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并形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送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七、定标  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十八、公示中标结果  招标人在荆州市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十九、缴费  招标人、中标人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十、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中标通知书报送市招标投标中心备案,经核准无误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办理时限: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2个工作日办结。  二十一、执行情况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应填报《中标工程实际执行情况表》报市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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