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田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结果

富田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结果


定南县爱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定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委托就富田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DNAX2017-DN-G0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于2017年5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在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经评审小组推荐,采购人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编号

项目

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成交金额

(元)

服务

要求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DNAX2017-DN-G003

富田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勘察、设计(国内服务)

总体思路

针对定南县富田稀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与存在的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结合赣南地区的稀土矿区治理经验,由于矿区位于定南县县城内,且已做为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已不适合传统植被恢复治理,根据富田工业区今后的整体规划,本项目方案设计总体思路是:“与工业区规划大体一致、固沙固土、水土保持、改善生态”。

首先对矿区范围内地形与工业园区整体规划基本一致 “地形整理”,在整理边界形成高陡或不稳定边坡采取“放坡卸载、护坡”等措施,为达到的矿山水土保持效果,修筑截排水沟进行雨水疏导,并在一期、二期基础上对三期进行方案设计。

三期设计方案:地形平整 + 拦挡工程 + 截排水 + 坡面防护 + 地质环境监测。

(一)技术规格及要求:

稀土开采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先后出现大小稀土矿点数十处,时至今日,矿山责任主体均已灭失,很多因之前的无规律开采和工艺问题导致现在的废弃矿山水土流失严重,现废弃矿山遍布集液池,边坡高差在15~50m不等,地形地貌认为因素改造很大。边坡出露基岩岩性为震旦—寒武系混合花岗岩,岩石裸露较少,大部分被冲积层所覆盖,边坡整体稳定性较差,存在发生边坡岩体崩塌和坡顶碎石土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根据相关资料,富田三期地块隶属于定南县富田工业园区的一部分,面积约830亩,属城市规划工业用地

1、技术规范

1.1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性文件、标准、规范。

1.2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

2、施工要求:

2.1质量要求:

(1)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承担再次测量返工的费用,赔偿因返工延误工期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第一次返工后仍达不到合格的,中标人须按合同总价款的3%的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同时还需继续完成直至验收合格。

(3)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时应完成施工前后地形比照测绘图。

2.2项目要求:  

(1)如果由于采购人认可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中标人应同采购人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

(2)非上述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按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罚1000元整,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中标人如期完成项目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3)本项目提前不奖,但工期延误则罚一天罚1000元整,按采购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若工期推延超过10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已完合格项目量按80%计价,同时采购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项目量。

2.3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

(1)本项目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等级施工安全事故时,除自身担责外还应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50%,中标人并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若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10%,并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赔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划分。)

(2)中标人应负责因施工方导致泥土掉落及扬尘过大或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2.4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无特别重大的理由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采购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贻误工期和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项目质量事故、违法乱纪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建造师,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2.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施工噪音及施工环境对附近居民的干扰及影响,并做好完善的保护及应对措施,以免引起投诉,如出现投诉,则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投诉事件情节严重者,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处以每次5000元的罚款,罚款可从合同款中无条件扣除。

(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擅自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另择施工队伍,中标人无条件在10天内退场,已完合格项目量按80%计价进行结算,同时,采购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项目量。所造成的项目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1项

*******.00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81号

本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梁毓明(召集人)、杨忠华、王玉堂、郭益萍、陈晏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魏晓丽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定南县历市镇龙腾路9号18-21

采购单位:定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1*****168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定南县行政中心二楼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定南县爱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综合治理 稀土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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