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研学旅行示范基地产业项目的规划中标结果

包头市研学旅行示范基地产业项目的规划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包头市研学旅行示范基地产业项目的规划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93号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26日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26日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企业策划、咨询或展览展示相关服务;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采购人地址: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采购人联系人:包头市科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郝建文采购人联系方式: 185*****6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4729 0004 3410 70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项目负责人:李玲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招标公告.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5月26日845,000.00北京智慧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盛地写字楼B座2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刘远 崔广庆 李鑫 贾刚 郝建文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产业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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