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查布控系统一期部分点位恢复中标结果

缉查布控系统一期部分点位恢复中标结果



包头市公安局缉查布控系统一期部分点位恢复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缉查布控系统一期部分点位恢复
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411号
评审日期:2017年05月27日
公示日期:2017年05月27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甲级涉密资质;(3)具有省级以上安防资质壹级;(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杨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149*****31377.docx">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5月27日385,000.00河北远东通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589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王月飞 郭保收 王雅琴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布控系统 公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