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预中标结果
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预中标结果
索 引 号 | ********-1/2017/28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宁夏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7-06-01 |
名 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十三五 交通运输 行政执法 管理信息系统 |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项目法人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于2017年5月25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及排序
合同段 |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936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836000.0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947100.00 |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相关资料
排名 | 姓名 | 本工程职务 | 个人业绩证明 | 证书编号 |
职业资格证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胡蓉 | 项目经理 | 1、海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2、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三期建设工程工可报告和初步设计 3、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 |
成彬 | 技术负责人 | 1、海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2、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三期建设工程工可报告和初步设计 3、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赵立刚 | 项目经理 | 1、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5年网络安全整合平台-设备互联管理子系统(审计类)建设工程设计 2、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5年无线网集中优化统一工作平台建设工程设计 3、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5年行业大数据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工程设计 | 通信(费用)字********8 |
任兰君 | 技术负责人 | 1、中国移动宁夏公司WLAN上网日志留存系统二期工程设计 2、中国移动宁夏公司电子运维系统七期工程设计 3、中国移动宁夏公司统一采集平台二期工程设计 | 通信(费用)字********3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王庆 | 项目经理 | 1、武汉市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指数系统项目工程设计 2、湖北交通运输数字教育培训平台工可编制项目合同 | 注咨********047 |
周振宇 | 技术负责人 | 1、武汉市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指数系统项目工程设计 2、湖北交通运输数字教育培训平台工可编制项目合同 | ********014 |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合同段 | 排序 | 单位名称 | 业绩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湖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三期建设工程工可报告和初步设计 2、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3、海南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工程初步设计 4、宁夏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项目 5、四川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设计 6、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总体设计 7、海南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工程 8、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系统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5年安全管理防护系统建设工程 2、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5年车辆位置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3、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5年互联网感知服务质量监测系统二期工程 4、中国移动宁夏公司2015年集中性能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1、武汉市交通运输行业运行指数系统项目工程设计 2、湖北交通运输数字教育培训平台工可编制项目合同 3、孝感市运输管理处监控机房及拼接屏项目集成合同 4、孝感市孝南区平安城市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5、蔡甸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合同 6、863课题宽带研发中心展示厅展示内容设计制作 |
四、被否决投标人情况说明
1、第一个信封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2、第二个信封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我局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单位的第一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投诉电话:****-*******
招标代理: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宁夏交通信息监控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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