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热电厂)一期一阶段低压配电柜预中标结果
改造(热电厂)一期一阶段低压配电柜预中标结果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改造项目(热电厂)一期一阶段低压配电柜采购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热电厂)一期一阶段低压配电柜采购(招标编号:GN2017-12-0831)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6月1日9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第三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热电厂)一期一阶段低压配电柜采购
2、招标编号:GN2017-12-0831
3、招标主要内容:
(1)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改造项目(热电厂)一期一阶段低压配电柜供货;(2)提供设计需要的配电柜外形尺寸图、安装图、电气一二次图纸等资料;(3)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的必需技术指导、现场技术服务等。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江山市泰安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
投标报价:*******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河南许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17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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