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北食堂厨具设备采购
供应商不可拆包,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数量及规格明细、用料说明及材质要求。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要出具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书;
3.供应商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AAA等级证书及信誉证书(注明:带原件)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4001:2004认证(注明:带原件)
6、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081-2001认证(注明:带原件)
7、由国家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明:带原件必须提供)
8.供应商须提供2005年~2007年食堂用户案例3个以上(含3个),且有100万元以上同类产品业绩合同;
9.供应商须针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北食堂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完整设计和实施,要求提供详细的设计方案、实施计划和维护计划,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0.供应商必须在沈阳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1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业绩合同需真实有效,谈判时须提供原件供专家评审;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北食堂,于2008年4月3日14时30分勘查现场。
四、样品及送样地点
厨房设备需提供以下样品:工作台、双头大锅灶、板式架、双星盆台
送样品地址:沈阳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8日9时30分。
2、竞争性谈判时间:2008年4月8日9时30分。
3、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2号)
采购人:沈阳工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