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开区天门湖公租房二期共建共享FTTH通信工程成交公告

合肥经开区天门湖公租房二期共建共享FTTH通信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天门湖公租房二期共建共享FTTH通信工程

  项目编号: 2016JKGJ0474

  财政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4.17

  开标(采购)日期:2017.5.8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欣网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软件园二号楼A座

  中标(成交)金额:265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工程为驻地网通信管道及光缆的共建共享项目,工程范围为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管道、光缆、MODF架、走线架以及光分纤箱。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云、孔小斌、张克中

  采购人名称:合肥海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开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 139*****6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经开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9室(翡翠路与石门路交口)

  项目负责人:蔡工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开区翡翠路398号B座2409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 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信 共建共享 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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