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防暑药品中标结果

夏季防暑药品中标结果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交警支队委托,就采购夏季防暑药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交警支队采购夏季防暑药品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2017-洛购81号

三、结果简要说明: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规格

制造商名称

数量

1

藿香正气浓缩丸

577粒/盒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57盒

2

风油精

3ml/支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15114支

3

胖大海含片

22粒/盒

河南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671盒

4

喉片

12粒/盒

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

10076盒

5

复方板蓝根颗粒

15g*22袋/包

四川金药师制药有限公司

7557袋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19日

五、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7年6月1日下午15:00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六、评审委员会名单:郭国宁 郑丽霞 申闪

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名称:河南省豫工医药供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西、二里岗南街北1幢23层2305、2301号

八、成交金额:¥272000元。

十、公告日:2017年6月2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名 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工购置被装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 防暑 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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