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墩头路道路、排水新建工程资格预审情况报告

广州市墩头路道路、排水新建工程资格预审情况报告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由我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筹建的墩头路道路、排水新建工程招标项目,已委托广州市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交易室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已经完成资格预审程序。现将资格预审情况报告如下:

该工程于2008年3月3日至3月5日在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招标公告,于2008年3月6日-2008年3月7日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交易室公开接收投标报名。招标人在报名期间内共收到9家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

我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

资格预审委员会首先检查了9个投标申请资格预审资料文件的密封情况,全部投标人资料密封完好

随后,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对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一、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1月30日到期,且该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2条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广州市越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诚信声明中声明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及声明人(项目经理)均没有签字,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13条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提供的ISO证书,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市政工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茂名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提供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1月30日到期,且该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提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2条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四、武汉建工第一建筑有限公司提供的ISO证书不完备,没有和年度审核证书一起使用,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第15条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共有5家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

特此报告

资格预审委员会签名:

备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未提交的,招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评定其资审不合格。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 徐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

附件一:资格预审结果一览表

附件二:资格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三:企业\项目经理业绩一览表(如有)

附件四:择优计分表(如有)

附件五:正式投标人一览表(该表不上网)

(注:本报告正文及附件一至附件四的内容需上网公示)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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