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忻州监管分局电热水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忻州监管分局电热水器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巴马水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
公告时间: | 2017-06-06 11:29:49 |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忻州监管分局电热水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9 | ||||||||
查看需求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忻州监管分局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巴马水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白义 |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 | 北京巴马水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电话: | ******* | 成交供应商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邮箱: | 成交供应商邮箱: | jackson010@126.com | |||||||
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5-27 15:46:12 | 收货地点: | 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南路57号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7-06-02 15:46:12 | 到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
售后服务网点: | 无具体要求 | 销售资质需求: | : | ||||||
专业资质需求: | 售后上门服务要求: | 上门服务年限:3年 上门服务时限:接到报修后12小时 | 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 | 7X24小时 | |||||
免费维保质保期: | 3年 | ||||||||
踏勘需求 |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 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收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巴马水德公司简介 北京巴马水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是国际领先的饮用水水处理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是国内专业从事净水工程施工作业与终端运营于一体的健康直饮水服务商,是集饮用水水处理产品研发与设计、净水设备生产与销售、直饮水工程施工与服务、净水技术咨询与服务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的高新技术环保企业。 巴马水德公司以行业领先的服务模式和有效的行业资源整合集成,创立公共直饮水专项服务机构,专注为政府机关、部队、医院、学校、酒店宾馆、商务写字楼等企事业单位、公用设施量身定制直饮水系统解决方案和一站式“安全、健康、卫生”的直饮水终端托管服务。 巴马水德以“上善若水,德行天下”为核心经营理念,矢志为社会大众带来更多的健康饮水服务和保驾护航,致力于直饮水最新科技的研发和普及,转变饮用水观念,降低患病机率,用科技还原生活品质,用服务变革产业发展,引领中国养老机构直饮水革命,把全国普遍存在的“饮用水成本高、细菌滋生、黑心桶假水泛滥”的桶装水和“阴阳水”、“千滚水”等传统开水炉饮用水模式,引向健康直饮水时代。 2011年,巴马水德在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组织实施了“健康直饮水进社区惠民服务及节水示范工程”(简称“示范工程”)。进社区惠民直饮水机采取0元购机、以租代售的签约服务模式,每天2.5元钱,4年后设备归个人。4年期间,定期水质监测、更换滤芯、设备维护等全部免费,最大限度地为社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且有售后服务保障的直饮水服务。示范工程由政府推介,先期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目前,“示范工程”已在海淀、丰台、大兴、东城、顺义、昌平等城区进行实施,已取得可喜成果。 | ||||||||
报价总金额: | 49,725.00 | ||||||||
采购人意见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网上竞价电话(http://oa.zycg.cn/home/contactus)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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