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沙南延仲裁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中标结果

京沙南延仲裁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中标结果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拟申请京沙南延仲裁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京沙南延仲裁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预算:贰佰贰拾万元整(¥*******.00元)
四、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内容:参与案件庭审、调解、接收、送达法律文书等。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京沙南延仲裁案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受理的SZDP********号BT模式投资建设合同仲裁案)进展迅速,考虑该案件的紧急性、保密性、专业性、重要性等因素。采购人针对该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事宜,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之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向该案件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及该案件专家论证会中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共四家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律师团,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六、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84号实力大厦8层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大厦B座812室
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43号经纬大厦11层A座
河南九君律师事务所 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智慧港A栋9层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从2017年6月6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并同时抄送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传真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6日

标签: 律师事务所 案件 仲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