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港产业新城征地拆迁评估服务中标结果
国际空港产业新城征地拆迁评估服务中标结果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国际空港产业新城征地拆迁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
公告类型 | 结果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6-07 10:30 |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 ||
更正公告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1、中标供应商: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30 %;2、中标供应商:四川大友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40 %;3、中标供应商: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20 %;4、中标供应商:四川省龙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50 %;5、中标供应商:四川天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20 %; | ||
定标日期 | 2017-06-07 |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1、中标供应商:四川众成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利民巷4号1号办公楼3层;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30 %;2、中标供应商:四川大友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2栋705-707;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40 %;3、中标供应商: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7号天府中心16层;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20 %;4、中标供应商:四川省龙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122号云龙大厦1401室;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50 %;5中标供应商:四川天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5号;中标金额:按照《成都市房地产估价行业收费指导意见》(房评协[2016]06号)下浮20 %; |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欧先锦(评审组长)、罗晓华、蔡东玫、姜卓颖、黄志琦(采购人代表)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联系人:黄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楼401-404号 联系方式:***-********、********转806 传真:***-********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转806 | ||
候选人公告连接 | / | ||
评审情况 | 评审情况.rar |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8日;二、履约时间及履约地点: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按照成都市委部署,高新区将托管简阳部分行政区域,建设成都市国际空港产业新城(以下简称空港新城)。为确保空港新城征地拆迁工作的核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各个流程及重点环节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五家评估服务机构建立评估机构库,为成都市国际空港产业新城征地上的合法建(构)筑物以及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定价并出具准确、合理的评估报告。评估范围:成都市国际空港产业新城规划区域(即成都片区包括成都市简阳市福田乡、三岔镇、玉成乡、坛罐乡大部(除四溪村、两河村)、海螺乡大部(除洞沟村、复兴村、万年村、互利村、长山村)、草池镇(机场红线以外区域)、高明乡局部(农丰村)、石桥镇局部(燕子村、同心村)、石板凳镇局部(官堰村、杨泉村、庐永村),面积199平方公里。资阳片区包括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大部(除吉乐村、水井村、高柏村)、雁江镇(主城区北部和西部区域)、松涛镇局部(红岩村、宰山村的成渝高速以西部分),面积99平方公里)的合法建(构)筑物。1、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方书面委托,并提供评估所需材料后,开始评估工作,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具最终评估报告;2、投标人除提供书面评估报告,还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四、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七、本项目采购预算:150万元(三年),预算执行号:(2017)0111号;监督部门:成都市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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