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计算机软件,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采购项目成交. . .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计算机软件,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采购项目成交. . .
成交供应商: | 联创万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
公告时间: | 2017-06-08 10:01:06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计算机软件,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7 | ||||||||
查看需求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联创万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赵辉 |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 | 联创万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电话: | ******** | 成交供应商电话: | ***-******** | ||||||
采购单位邮箱: | 成交供应商邮箱: | zqh@lcwt.com.cn | |||||||
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6-02 15:02:43 | 收货地点: | 海淀区上地信息路6号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7-06-07 15:02:43 | 到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到货 | ||||||
纪检监察电话: | 010-******** | ||||||||
资质要求 | |||||||||
售后服务网点: | 要求当地有售后服务网点 | 销售资质需求: | 协议供货商 | ||||||
专业资质需求: | 售后上门服务要求: | 上门服务年限:1年 上门服务时限:接到报修后12小时 | 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 | 7X24小时 | |||||
免费维保质保期: | 1年 | ||||||||
踏勘需求 | |||||||||
踏勘地点: | 踏勘时间: | 无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收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联创万通(北京)科贸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成立于中国北京,由一批朝气蓬勃、富有创造性的戴尔拥护者和技术精英组成。公司主要是戴尔,超云,赛凡等品牌(服务器,图形工作站,显示器,网络产品,存储备份设备等)的核心分销代理商,同时经营F5 负载均衡,思科 华为 交换机 防火墙,网康绿盟 深信服 等产品, 我们提供系统集成服务,专注于云平台建设.高性能计算(HPCC).机房整体解决方案.数据存储与网络安全。希望能有机会建立合作。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始终遵循“顾客至上,信誉第一”的服务宗旨,通过可靠的产品质量、及时完善的售后服务、勤勉的敬业精神在广大用户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恪守“正直、勤勉、务实”的经营之道,经过数年的发展与积累,逐步形成了诚信、责任、快乐、共赢的企业经验理念与价值观。 联创万通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也是北京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定点供货单位和服务提供商。我司的主要经营产品和服务,您可以参考我司的网站:http://www.lcwt.com.cn/ 进行了解。 | ||||||||
报价总金额: | 21,848.00 | ||||||||
采购人意见 | |||||||||
经过电话沟通确认,前两家供应商均承认所报价格(380元,580元)为每个点的价格,而非整套软件的总价,他们均无法按照所报价格提供整套软件及服务。根据需求公告中技术指标的明确要求,我单位共有68个点(包括终端防护节点和服务器端),按照前两家供应商所报单价计算,总价分别为25840元和39440元,均已超过第3家供应商,故申请选择第3家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网上竞价电话(http://oa.zycg.cn/home/contactus)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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