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政务综合楼外阳光棚等设施改造工程及新区政务综合楼内办公室施工预中标结果
新区政务综合楼外阳光棚等设施改造工程及新区政务综合楼内办公室施工预中标结果
呼伦贝尔新区政务综合楼外阳光棚等设施改造工程及新区政务综合楼内办公室施工中标公示
呼伦贝尔新区政务综合楼外阳光棚等设施改造工程及新区政务综合楼内办公室施工于06月07日上午10:30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新区政务综合楼外阳光棚等设施改造工程及新区政务综合楼内办公室施工
招标编号:2017-GC0357
招标控制价:******* 元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通兴家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中标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柒拾捌万陆仟伍佰柒拾玖元整
中标工期: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丁兆全,证书编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全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柒拾捌万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整
中标工期: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建军,证书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海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小写:*******.00元,
大写:壹佰柒拾伍万零玖佰壹拾陆元整
中标工期: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顾海斌,证书编号:********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材料员资格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因此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否决此家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呼伦贝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海拉尔
联系电话:182*****987
招标代理:呼伦贝尔市晟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河东新区纬三街腾阳华瑞园西区第12B幢一层M103号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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