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一期西内大街2号楼(丹阳会馆)电动移门采购
桃园一期西内大街2号楼(丹阳会馆)电动移门采购
谈判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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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桃园一期西内大街2号楼(丹阳会馆)电动移门采购,编号:丹政采标(2008)谈字1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60万元(含60万元)以上;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标品牌的授权经销商,且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备查);
4、供应商必须提供2005年度以后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一例以上(含),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原件;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8年4月17日至4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日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1)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或经销商)应持有效制造厂家授权书。(2)符合条件第2-4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详细要求见谈判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
五、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1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时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3: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8楼恒宝公司.
七、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蒋蕾;联系电话:****-********。
八、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丹阳市建行云阳分理处
帐号:****************0389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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