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宁河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天津市宁河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EDARH-2017-XCZ-ZC-003)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宁河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宁河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EDARH-2017-XCZ-ZC-003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1,616.88天博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青大一路19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1、 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距离地面30-50米以上的通讯铁塔或建筑物上布设超远距离摄像机,以实现方圆一公里到几公里范围的视频和焚烧火点监测。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系统、传输网络及监控平台构成,承载于宁河电子政务外网和通讯运营商网络(点对点裸光纤连接方式),利用宁河电子政务外网覆盖14个镇和三个园区以及其他外网内相关单位,组成一个完整的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监测系统,监控系统数据信息可对相关管理人员和部门经指挥中心授权后同步实时共享。 2、 系统建设选用重载云台超远距离摄像机,有效监测距离为5公里。实现基本无阻挡的大范围监控,配合摄像机轮巡功能使用,对前端区域实时动态监测。系统支持24小时全天候监控,当其监控范围内出现焚烧点时,及时捕获该焚烧点并发出报警信息;并由指挥中心通知网格管理员,进行到场处理。各镇和相关管理部门按照指挥中心授权权限,在本地通过网络连接登录监测系统,进行辖区内管控巡视。 3、 系统需具备针对大片区农田远距离、大范围监控。系统支持火点的智能识别,一旦发现疑情,后端监控中心将会马上发出报警信号并锁定着火点位,并将报警信息回传至监控管理中心,由监控平台指挥中心进行研判和处置调度管理。前端监测系统由云台摄像机、长焦距镜头、存储设施等构成,通过光纤网络传输至监控与处置中心实施远程监控和指挥。前端摄像机采用超远距离镜头。支持光学透雾,可对重要监控对象实施高精度监视。 4、 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共设置34处前端监测点位,分布于宁河区域14个镇和三个园区内,本期系统监控平台建设对宁河区涉农用地的监控面积不小于80%,系统需支持监控面积扩展功能,中远期实现宁河区域全覆盖。 5、 使用宁河政务外网光纤链路,在增加部分电信裸光纤链路将前端数据上传至环保局指挥中心。 6、 在环保局内设置平台机房,建立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内安装前端数据显示大屏幕,通过数据中心平台系统将前端数据分析后,将功能分类投放至大屏幕,实现一套完整的指挥平台系统。在指挥中兴实现统一监督、统一监测、统一调度、突发情况应急指挥,授权各属地管理单位远程使用系统操作巡视的效果。 7、 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成后需与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信息监控平台对接,确保有一处、发现一处、预警一处,处理一处,还需将视频及相关数据共享给区相关职能部门。二、 服务内容 1、 针对大片区农田远距离、大范围监控。 2、 系统支持火点的智能识别,一旦发现疑情,后端监控中心将会马上发出报警信号并锁定着火点位。 3、 在应急事件和日常监管中起到重要作用。 4、 服务期满后将资产完好移交给采购人。三、 服务要求 1、 本项目应满足环保局对露天焚烧问题的监管需求。应采用国际领先的视频监控技术,充分考虑环保局对露天燃烧监管的应用需求,应提供全方位、科学先进的综合监控系统解决方案,可协助相关部门及早发现火点,快速处理,防止火势扩大,有效降低露天焚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控制意外事故发生的风险。 2、 视频监控系统需与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对监控发现的火点可以第一时间由监管平台发送至市区各级执法或监管人员,并将现场处置结果及时返回监管平台,确保发现一处、处理一处、销号一处。 3、 监管系统平台需具备立案审核上报及绩效考核功能;具备对露天焚烧事件立案化管理功能,将露天焚烧处置情况纳入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对发现的火点问题进行立案审核,并能对后续处理、处罚以及整改结果进行持续跟踪,实现对露天焚烧事件的日志化管理。四、 服务期限 1、 自2017年06月16日至2020年06月15日;其中6月25日前完成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五、 成果提供方式 使用宁河政务外网光纤链路,在增加部分电信裸光纤链路将前端数据上传至环保局指挥中心。六、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1646.93万元。详见磋商文件1.01,616.881,616.8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才英,李宝祥,林芳,袁铭,刘立仁,王俊义,杜海波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华震
2.联系电话:189*****78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2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玉田:***-********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782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最终版 宁河区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doc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视频监控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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