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东区博文路、北小街等五座公厕升级改造中标公示
西宁市城东区博文路、北小街等五座公厕升级改造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城东区博文路、北小街等五座公厕升级改造 | ||
采购项目编号 | 浙江建安公招(工程)2017-01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916354.14元 | ||
成交总金额 | 915576.65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7年05月17日 18:01 | ||
评标日期 | 2017年06月08日 15:30 | ||
定标日期 | 2017年06月08日 17:30 | ||
各包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房屋建筑建造师,下同)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2016年的社保证明;承诺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附加承诺书。五大员资格证及2016年社保证明; 4、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业绩手册》,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6年连续两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有两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生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7、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信用、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青海省内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查询记录函(原件且出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中标金额:915576.65元 中标单位:江西临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期:按合同约定。 | ||
投标、开标地点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36号王府井B馆10层)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伟莉(组长)陈安民、张莉、李青旭、张金萍、黄萍 | ||
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西宁市城东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曹四路62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莫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36号王府井B馆10层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城东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06月09日 |
标签: 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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