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大道工程(长济高速—s104)预中标结果
东海大道工程(长济高速—s104)预中标结果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焦作市东海大道工程(长济高速—s104)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焦作市东海大道工程(长济高速—s104)
二、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市政[2017]—016号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焦作市主城区东部,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长济高速(k13+600),南至s104(k20+138.151)。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道路全长6538米,红线宽度56米,双向八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跨长济高速公路桥:桥梁全长540米;大狮捞河桥:桥梁全长39米)、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该工程概算总投资额为63093.65万元。
3.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一个监理标。
3.3建设地点:焦作市主城区东部。
3.4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充的所有内容。
3.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工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24个月及保修期。
3.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4日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7年6月6日
2、评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2厅
3、评标委员会:徐继强、赵东升、李艳、马德强、马英、李根华、韩飞
六、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单位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评审结果,一致同意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排名顺序为:
施工标:
1、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65元
项目经理:黄玉领证书编号:*******
2、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5元
项目经理:戴小松证书编号:*******
2、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1元
项目经理:胡文涛证书编号:*******
监理标:
1、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
项目总监:王国星证书编号:********
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
项目总监:邵红伟证书编号:********
3、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元
项目总监:曹纪萍证书编号:********
七、废标原因:
施工标: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家因所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根据评标办法及质询意见,类似业绩必须是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并竣工验收,投标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未能通过初步评审。
监理标:河南华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规定,项目总监不“具备5年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未通过初步评审。
八、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焦作市国有资产委员会电话:****-*******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91-*******
九、招标联系人信息:
招标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3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4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2017年6月12日
标签: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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