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下属卫生院办公业务设备(蓬溪竞采【2017】226号)
[结果公告]下属卫生院办公业务设备(蓬溪竞采【2017】226号)
公告日期 | 2017年06月13日16时3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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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下属卫生院办公业务设备 | ||||||||||||||
招标编号 | 蓬溪竞采【2017】226号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蓬溪县卫计局 | 联系人 | 冯亮 | ||||||||||||
联系电话 | ****-******* | 开始时期 | 2017年06月13日16时34分 | ||||||||||||
截止日期 | 2017年06月13日14时30分 | ||||||||||||||
项目简介 | 蓬溪县卫计系统村医生“一体化”办公需要,统一组织为各下属卫生院“一体化”村医办公室招标信息化设备,费用各卫生院自筹资金解决,拟采购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一体机若干,详见明细表。 | ||||||||||||||
商务条款信息 |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公告发布( 3)个工作日后领取中标通知书,(5 )个工作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交货 | ||||||||||||||
交货方式 | 上门安装调试 | ||||||||||||||
验收 | 双方在货物到达并安装验收完毕在验收单签字生效 | ||||||||||||||
交货地点 | 由采购单位指定 | ||||||||||||||
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 1、竞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2、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机打正式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3、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参数必须等于或高于公告内货物参数,且报价时必须明确输入所供货物品牌型号及详细参数,否则交易中心有权废除你公司该项目所有报价。4、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15日内,需交一份到交易中心备案存档。 | ||||||||||||||
备注 | |||||||||||||||
中标供应商及报价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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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致电****-******* | |||||||||||||||
备注信息 | |||||||||||||||
提示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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