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设外墙干挂石材工程中标结果
公租房建设外墙干挂石材工程中标结果
中共黔南州委党校(黔南行政学院)公租房建设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黔南州委党校(黔南行政学院)的委托,对中共黔南州委党校(黔南行政学院)公租房建设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工程进行招标, 并于2017年06月13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7)0672号-1
标段(包)名称:中共黔南州委党校(黔南行政学院)公租房建设项目外墙干挂石材工程
招标代理: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共黔南州委党校(黔南行政学院)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3日
开标地点:多功能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88.21
项目负责人:李磊
报价(元): *******.67
第二中标候选人:天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总分:81.91
项目负责人:常雪青
报价(元): *******.95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81.16
项目负责人:陈建安
报价(元): *******.78
公示期:2017-06-15至2017-06-19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都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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