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临澧县新安镇综治中心电子视频办公系统-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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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年06月19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3208
    采购人(全称):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甲方)供应商(全称):常德市合众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临澧县新安镇综治中心电子视频办公系统(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17]000276(3)采购方式:网上竞价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47,500(元)大写:壹拾肆万柒仟伍佰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7年06月13日,完成日期:2017年07月03日。总日历天数: 20天。地点: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凭税务正规发票,设备进场付款20%,安装开通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款总额的30%,2017年12月31日前付款总额的70%,运行质量保证合格后,2018年7月31日前付清总额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两年质保期内产生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定时维护和保修(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损坏或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甲方负责配件更换费用,质保期从验收之日算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7年06月13日 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 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6月13日合同订立地点: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9.补充条款
    质保期满后乙方负责终身维护,甲方负责配件更换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甲方:临澧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公章)法定代表人:黄宜平委托代理人:张丕忠电话:150*****188传真:乙方:常德市合众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李刚委托代理人:李刚电话:139*****999 传真: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武陵支行 帐 号:****************970

标签: 办公系统 视频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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