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项目(BC2017(GM)XT0004)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项目(BC2017(GM)XT0004)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行政区域高明区公告时间2017年06月19日16:0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详见公告正文
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的委托,于2017 年06月16 日就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440607-201706-1013-0007)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706-1013-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1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顺德明明通警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种法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德国际商业城A区叁座首层417-418号(02分包)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

执法记录仪及电子证据管理系统(02分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443000

七、评审日期:2017-06-16评审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郑巍成员: 李东风、李富军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01分包:由于本项目01分包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所以本分包作废标处理。

02分包:

序号

有效投标人名称

最终报价(元)

得分排名

1

广东顺德明明通警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43000

1

2

广东顺德恒智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74000

3

3

深圳福祚科技有限公司

466500

2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人:李富军联系电话:****-********-****3
传真:****-********邮编:528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先生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149*****36751.doc" ignore="1">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9日

标签: 管理系统 电子 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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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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