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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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

渝环(两江)字〔2017〕86 号

我局即日受理了建设单位竣工环保验收许可申请材料,并拟验收合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附后查询。

序号

信息内容

285

项目名称

重庆罗格车用材料有限公司标准厂房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罗格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20号1期A13-2

验收监测/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公示期

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26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联东U谷·重庆两江新区国际企业港A区标准厂房A13-2(1~2F),通过对原料进行分切加工生产汽配件。项目1F布设汽车密封材料、隔音材料、阻尼材料、吸音材料生产线,2F布设办公区、库房区、原材料检查区,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租赁厂房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汽车密封材料2.45万㎡、隔音材料5.76万㎡、阻尼材料13.23万㎡、吸音材料0.4275万㎡。项目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排放及治理。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联东U谷生化池处理。

(二)废气排放及治理。

项目无废气产生。

(二)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综合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

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实验室废品等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日内以电话、信函、邮件、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cqhbljfj@163.com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2号渝兴广场B5座7楼

邮编:40112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7年6月20日

标签: 环保验收 厂房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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