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交通运输局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鹤岗市交通运输局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哈尔滨市公告时间2017年06月21日15:4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1日中标日期2017年06月07日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福赓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部长151*****000
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写字楼二期B座2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福赓****-********转6500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岗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2017-116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2017-116

项目名称: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王福赓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部长151*****0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2017-11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鹤岗市人民政府授权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3项目概况:鹤岗市鹤立湖景区旅游公路、鹤岗市至桶子沟国家森林公园公路、城市环路南岗路改扩建(铁东路至鹤大公路)、城市环路南风井至新华公路(县道南风井至新华段)、鹤岗市至细鳞河国家森林公园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改扩建工程或大修工程,改扩建或大修工程里程共84.028km(含支线长0.28km)。

2.4招标内容:社会资本方。

3.招标需求

3.1项目合作期为15 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运营维护期为13年。

3.2投资概算: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41121.36万元。

3.3项目规模:

序号

工程子项

工程性质

建设内容

1

鹤岗市鹤立湖景区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改扩建工程

三级公路,路线全长2.262公里,路线起于新发路道口,起点桩号K0+000,利用三精路旧路布线,途径松鹤林场,终点位于鹤立湖景区,终点桩号K2+262。全线共设置小桥1座,长21米;涵洞1道,长13.5米;平面交叉32处。

2

鹤岗市至桶子沟国家森林公园公路工程

改扩建工程

三级公路,长50.936km,起点位于鹤岗市发展路与乡道Y002蔬园乡至红旗检查站公路交叉处,终点位于桶子沟国家森林公园。全线现有共有桥梁4座,小桥14.24m/1座、中桥154.52m/3座;平面交叉53处。

3

城市环路南岗路改扩建工程(铁东路至鹤大公路)

改扩建工程

二级公路,路线全长6.890公里,路线起点K0+000位于鹤岗市南岗路与铁东路(规划国防路)交叉处,路线终点设置在南岗路与国道鹤大公路平交口,终点桩号K6+890。全线设置涵洞3道,总长98米;平面交叉61处。

4

城市环路南风井至新华公路(县道南风井至新华段)

大修工程

二级公路,主线长4.447km,支线长0.28km。起点位于鹤大公路红太阳加油站前,终点位于哈肇公路K20+000相交处。全线现有共有桥梁1座,小桥19.2m/1座;平面交叉6处。

5

鹤岗市至细鳞河国家森林公园公路建设项目

改扩建工程

三级公路,长19.213km,起点位于鹤岗市至桶子沟林场公路红旗桥,终点位于细鳞河林场。全线现有共设计桥梁2座,原有小桥17.4m/1座,拆除重建,新增小桥14.24m/1座,全线与公路平面交叉11处

3.4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3.5运作模式: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方式实施,鹤岗市人民政府授权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鹤岗市开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政府方授权出资主体,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约定出资比例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项目风险,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条件:

4.2.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 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4.2.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4.2.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2.4被责令停业的;

4.2.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2.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4.3投标人财务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 40000 万元人民币。

4.4投标人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险。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否则其不能通过资格后审。

4.5投标人资质要求

4.5.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6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完成过50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施工任务及完成过1座桥梁施工任务(以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政策

5.1本项目纳入PPP合作的建设投资估算总金额41121.3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29949.66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23.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52.39万元,预备费3395.37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铁路、公路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5%调整为20%。项目资本金拟定为本项目总投资的20%,即8224.27万元,资本金由政府方代表鹤岗市开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方按照 49%和51%的比例筹集,其中鹤岗市开源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29.89 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 4194.38 万元,资本金采取现金方式据实缴纳。

5.2本项目拟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助资金9760.08万元作为政府财政性建设补助资金,占本项目总投资的23.73%。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本金及政府财政性建设补助资金以外的建设资金23137.01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56.27%。以预期收益(政府补助、政府补贴)为质押获取债务性资金方式为主。

5.3项目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法律、政策、设计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变更和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理共担。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时提供)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另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7)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9)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

(10)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近三年内(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11)企业纳税凭证(指投标人近半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只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流水清单(近半年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只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只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1日9时00分。

7.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院内右侧前楼一楼)。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151*****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写字楼二期B座27层

联系人:王福赓

电 话:****-********转6500

邮 箱:hljgxzb@126.com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写字楼二期B座2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福赓****-********转65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1日

中标日期:2017年06月0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公 示

招标编号:GX2017-116

项目名称:鹤岗市2017年公路基础设施PPP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

招 标 人:鹤岗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格:合理利润率:6.86%;

建安费下浮率:2.00%;

运营维护成本上限(第一年):*******.00元。

项目经理:许继新 证书编号:********

特许经营期(工程建设工期):15 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运营期为13年)以上结果公示三天,相关单位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疑义,预中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

六、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基础设施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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