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至普定高速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质量及锚下有效预应力)及隧道射流风机支承结构载荷试验检测预中标结果
织金至普定高速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质量及锚下有效预应力)及隧道射流风机支承结构载荷试验检测预中标结果
贵州省织金至普定高速公路桥梁预应力(孔道压浆质量及锚下有效预应力)及隧道射流风机支承结构载荷试验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6月 22 日至6月25 日)
经评审各投标文件无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推荐 |
贵州顺康路桥咨询有限公司 | 910827.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86814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952090.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书面反映或拨打电话投诉为基本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
招标人:贵州织普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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