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2016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榆林市2016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二批水毁修复工程施工共分2个施工合同段,项目法人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委托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组织完成了该服务的招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合同段 | 投标单位 | 预期中标价(元) | 排名 |
SH-1 |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 横山公路管理段 | *******.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 靖边公路管理段 | *******.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 定边公路管理段 | *******.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SH-2 | 榆林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榆林市凤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 绥德公路管理段 | *******.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示期: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陕西省榆林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和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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