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ZC-G2016-510环漕湖综合开发一期项目PPP项目预中标人公示

JSZC-G2016-510环漕湖综合开发一期项目PPP项目预中标人公示

JSZC-G2016-510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漕湖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

预中标结果公示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漕湖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文件编号:JSZC-G2016-510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组织评审委员会对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漕湖综合开发一期PPP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实施机构与候选社会资本进行了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确定预中标人,现就本次采购的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7年4月21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
二、评审及确认谈判信息:
评审日期:2017-5-24
评审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确认谈判日期: 2017-6-1

确认谈判地点: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泾大道1号漕湖大厦

评审小组:刘丹、张承慧、王勇、黄斌、须伦根、王凯荣、吴建东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磊、府玉良、徐忠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邱一飞;开发区监察室:吴建东;开发区审计分局:任秀华;开发区国土中心所:王建华;开发区财政局:王凯荣(财务专家);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薛起堂(法律专家)。

三、评审、确认谈判及预中标结果:

确认谈判备忘录:

1、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项目公司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风险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风险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同意合同第18页7.3项目总投资修改为:本项目总投资暂定300,917.54万元(不含土地费用),项目工程最终结算额以开发区审计分局审定金额为准,实际投资总额以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后,双方共同确定的项目结算数额为准。

3、双方同意合同第22页13.1项目设计的承担(C)中增加一条:(3)设计文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4、双方同意合同第27页14.2建设的期限中的第一条修改为: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五年(5)年,自约定开始实施建设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每个子项目的开工时间按甲方发放的开工令为准,工期按国家定额工期的70%计算。

5、双方同意合同第27页14.4甲方的监督权,增加:(b)选取编制预算的单位由甲方选择,费用由项目公司支出;(c)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由项目公司支出;其他条款不变。

6、双方同意合同第32页16.1项目收益来源,修改为:本项目的收益来源为政府付费,主要包括年度社会资本方资本金预期投资回报、年度金融贷款偿还额和年度运维绩效服务费。各级财政对道路、管廊等名义取得的所有补贴和奖励收入归甲方所有。

7、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努力使项目公司能够获得合理利润。

双方对合同的其他条款无异议。

因已与排名第一的候选社会资本率先达成一致,确认谈判工作组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件规定,确定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为预中标社会资本。

确定的预中标社会资本合作方: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东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最终报价:建设期及运营期年融资利率:4.41%

投资人资本金年投资回报率:4.41%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9.8%

运营维护保养工程单价:绿化:10.5元/平方米/年 景观:8元/平方米/年

漕渭路(含管廊)23.81元/平方米/年

其余道路(含桥梁)9.52元/平方米/年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项目实施机构名称: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泾大道1号漕湖大厦
联系人:邱琴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层
联系人:徐小聪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210009
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
本预中标结果公示期限:

五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满之日前,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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